5月9日,北京金融监管局网站发布批复,同意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工具计划发行额度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。该行发行和管理资本工具,应严格遵守《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。该行可在批准额度内,自主决定具体工具品种、发行时间、批次和规模,并于批准后的24个月内完成发行。该行应在资本工具募集发行结束后10日内就有关发行情况向北京金融监管局报告。